• 2026-01-19
    香港《僱傭條例》下有關「連續性合約」的修訂規定——俗稱「468」新安排,由今日起正式實施。新規定降低了相關工時門檻,僱員只要在四星期內為同一僱主工作,累計總工時達68小時,或平均每週工作不少於17小時,即可被視為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從而享有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疾病津貼及產假等僱傭福利。政府估算,約有1.1萬名主要從事兼職或散工的僱員因而獲得保障,延伸勞工權益的覆蓋面。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分析指,新規有望鼓勵更多家庭主婦及退休銀髮族重新投入勞動市場,緩解部分行業的人手短缺壓力。然而,新制亦可能促使職場衍生更多每日僅工作兩至三小時的「微職位」。有議員關注,若僱員因單一職位工時過少而需同時兼職多份工作以維持生計,將對生活質素及職場穩定性構成新挑戰。 新舊規定對比 堵塞法律漏洞 過去沿用多年的「418」規定,要求僱員須連續四星期、每週工作至少18小時,方能符合「連續性合約」資格。今日生效的「468」規定,則改以四星期累計68小時為基準,計算更具彈性。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指出,過往不少工友每月工作總時數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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