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22
    2012年10月1日國慶夜發生的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導致39人喪生,為香港近數十年來最嚴重的海難。針對該慘劇,死因裁判法庭於去年5月展開漫長的研訊,主要聚焦六大關鍵議題,其中核心在於負責建造涉事船隻「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被指在造船時根本未有安裝水密門。專家證供指出,此缺失直接導致船隻被撞後兩分鐘內急速沉沒,造成重大傷亡。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昨日頒布裁決,明確指出船廠是「有意識地」不安裝水密門,此舉並非單純疏忽。此前,「南丫四號」及碰撞另一方「海泰號」的船長已被刑事定罪,法庭認為他們在海難中均有疏忽,超出一般失誤範疇。死因庭今次採用「相對可能性」的衡量原則,審視證據後認為符合民事及刑事的舉證標準,故正式裁定39名罹難者死於「非法被殺」。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回應表示,待法庭於今天(22日)完成宣讀裁決後,政府部門會詳細審視判決內容及其影響。 本次死因研訊深入剖析的六大議題,範圍廣泛且技術性強。除財利船廠被指漏裝水密門外,亦包括:船廠前繪圖員張福初被指在計算「破艙穩定性」時出錯,有否將責任推卸予曾任職財利的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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