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專業管理人進駐宏福苑 麥美娟詳解災後法團過渡安排 強調調查絕不鬆懈

作者: admin
發佈時間: 2025-12-22
 分類: 港聞

大埔宏福苑於去年11月26日發生奪命五級大火,導致嚴重人員傷亡,社區善後工作至今仍在艱難進行。為確保屋苑管理及災後重建事務能專業、有序地推進,政府早前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正式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要求解散現有的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委任管理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透過電台節目明確指出,此舉旨在暫時接管管委會的行政職能,並非取代業主立案法團的法定地位,法團作為代表業主的法律實體依然存在。

麥美娟在節目中詳盡解釋了政府介入的迫切性與必要性。她指出,宏福苑八幢大廈中,僅「宏志閣」未直接受火災波及,其餘樓宇受損程度不一,受災居民面對的居住、維修、賠償等問題複雜多樣,訴求各有不同。現時法團管委會需處理的事務極其繁重且專業,涉及大型維修工程的後續安排、各類已簽訂合約的法律責任、保安與園藝服務的過渡、巨額保險索償的跟進,以及法團基金戶口的財務管理等,這些均超出了一般義務性質管委會的常規處理能力。

她強調,政府是經過嚴格法律程序及周全考量後,才決定委任外間管理人。甄選時重點考慮了機構的專業服務能力、大型屋苑管理經驗,以及能否盡量減輕業主的財政負擔。此次委任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擁有近40年的物業管理經驗,其專業團隊被認為能有效應對當前複雜局面。

管理人角色透明 決策權仍屬全體業主

麥美娟續稱,委任管理人的核心目的,是協助居民處理火災後的各項緊急管理及長遠善後事宜。另一個關鍵原因是,目前為法團提供服務的管理公司合約將於本年底屆滿,續約安排存在變數,政府有必要確保屋苑日常管理運作不因此出現真空或混亂。她鄭重澄清,委任管理人不會向業主收取任何行政費用,所有開支將由政府承擔,以切實減輕業主的經濟壓力。

若土地審裁處批准有關申請,委任管理人將依法取得法團的所有相關文件,包括管委會過去簽署的各類合約、保險保單詳細內容、銀行戶口結餘等,從而全面掌握狀況。管理人其後會聘請獨立的專業人士,如律師、測量師等,審視各項法律程序及工程合約,並向業主提供清晰、全面的專業意見。然而,麥美娟再三重申,根據條例,任何重大的行動或決定,例如動用大筆法團資金或進行大型工程,仍必須透過召開業主大會,並獲得業主通過方可落實,管理人的角色是執行與協助,絕非取代業主的集體決定權。

為確保過程公開透明,民政事務總署將成立專責小組,連同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緊密跟進屋苑管理工作。管理人須每月向政府提交詳細報告,每3個月向土地審裁處匯報進度,並將透過舉辦簡介會、設立熱線及發放通訊等方式,與全體業主保持緊密溝通。

澄清謠言:刑事調查繼續 絕不「放生」責任方

對於社會上的各種疑慮,麥美娟特別回應了網上傳言。她斬釘截鐵地表明,政府委任管理人處理民事範疇的管理事務,與執法部門的刑事調查工作完全分開,絕不影響消防處、警方等部門對火災成因的深入調查,相關工作必定會繼續徹底進行,目標是查明真相,絕不「放生」任何須負責任的人士。她引述行政長官的說法,強調調查必會深入,務求令責任者承擔法律後果。

多層次住房支援 設兩年租金補助

在居民安置方面,麥美娟補充,除最初的緊急住宿安排外,政府正積極研究中期及長遠的住房方案,以協助四類受影響業主:包括暫時棲身於青年旅舍或酒店的人士、已獲編配入住房委會過渡性房屋、房協項目或中轉屋的人士、正在輪候公屋或其他資助房屋的居民,以及原本依賴出售宏福苑單位收益維生的業主。政府將為合資格業主提供為期兩年、每年最高15萬港元的租金補助。若業主在補助期內獲永久性安置或接受其他政府住房方案,補助便會相應停止。

麥美娟最後表示,社會在艱難時期面對不同挑戰,無論是受災居民、前線社工還是政府人員,都承受著巨大壓力。她呼籲大家同心團結,互相支持,共同渡過難關,並提醒市民「唔好受到一啲人謠言嘅破壞」,應以官方發佈的資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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