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旅客攜逾萬支未完稅香煙抵港 各判監禁及罰款 海關強調刑罰具阻嚇力

香港海關近期加強打擊走私香煙活動,兩名入境旅客因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分別於十二月十五日在法院被判處監禁及罰款。其中一宗案件涉及一名二十一歲男旅客,於十二月十四日在香港國際機場被海關人員截查,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一萬零八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四萬八千六百港元,應課稅值約三萬五千七百港元。該男子隨即被捕,並於翌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六星期及罰款五百港元。

另一宗案件則涉及一名旅客因進口及管有未完稅香煙,同時未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相關條例,同日被判處監禁四星期及罰款三百港元。兩宗案件均顯示海關執法行動迅速,並隨即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香港海關對法庭判刑表示歡迎,指出監禁判刑具有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相關罪行的嚴重性。海關強調,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海關提醒旅客及市民,出入境時必須遵守申報規定,切勿攜帶超額或未報稅的應課稅品。
為進一步遏止私煙活動,海關呼籲公眾積極舉報。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852 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及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提供懷疑私煙活動的資料。海關會持續在各出入境口岸及市內加強巡查與執法,保障稅收及維護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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