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立法會選舉如期舉行 有利救災與良政善治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正式宣布,第八屆立法會換屆選舉將嚴格按照法定安排,於本月7日進行投票。特區政府強調,依法組織選舉、產生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是香港特區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即使近日大埔宏福苑發生嚴重火災,特區政府經全面評估後認為,如期舉行選舉不僅合法、合情、合理,更能確保立法機關有效運作,從而支持政府全力推進災後救援與善後工作。此安排亦有助行政與立法機關同心協力,推動制度完善、促進良政善治,長遠提升治理效能,為市民謀求更大福祉。
如期完成立法會換屆選舉,是對香港憲制秩序與法治精神的重要體現。選舉日期具法定效力,整套選舉程序必須嚴格遵循相關法律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2021年3月11日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其中第七條明確要求特區政府應當根據《決定》及經修改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修訂本地相關法律,依法組織及規管各項選舉活動。
此外,根據《立法會條例》,行政長官須依法指明換屆選舉日期並刊憲,該日期必須設定於新一屆立法會任期開始前60天至15天的法定時段內。倘若考慮推遲選舉,將涉及極為複雜的法律程序與決策流程,且須在極短時間內完成;如需要延長現屆立法會任期,特區政府必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
基本法委員會原副主任譚惠珠指出,按香港當前情況評估,並未達到須宣布全港性緊急狀態的程度,因而缺乏足夠法律依據延長第七屆立法會任期。她認為,最符合法律與現實情況的處理方式,仍是依據原有規劃,於12月7日舉行立法會選舉,此決定合法合理,且切合香港整體社會運作需要。
如期完成選舉,對災後重建工作將起到關鍵支持作用。救援與重建急需財政資源投入,盡快產生新一屆立法會,可即時審核、批準政府提出的各項救災撥款建議,使災民能及時獲得所需援助。此次火災也揭露了樓宇維修工程從施工至監管層面的嚴重不足,必須通過系統性制度改革予以改善,而相關法例修訂亦須由立法會盡快審議通過,以堵塞現存漏洞。
因此,只有如期完成立法會選舉,讓新一屆議員盡早履職,才能更迅速、有效地推進各項重要工作,包括災後支援、社區重建、復原規劃,以及檢討與樓宇安全、維修監管相關的法律制度。上述工作均須經立法會審議、撥款批准及法律制定方能落實。如期舉行選舉,正是對市民負責、對香港未來承擔的關鍵舉措。
李家超表示,在規劃下一步援助災民及防範同類事故的過程中,深刻體會到改革需要可靠夥伴,而立法會議員正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他相信,經歷此次火災的共同傷痛,議員必將與政府同心協力,共同推動改革,認真審核撥款,制定相關法律,選出有抱負、有能力的立法會議員,將是重建之路上的重要一步。
妥善處理災後支援工作與推進選舉,兩者並行不悖。社會各界應齊心協力,選出具備務實理念、理想與承擔的賢能之士進入立法會,保障立法機關正常運作,以急民所急、想民所想的精神,支持特區政府提升治理水平,並將協助救災善後列為工作重中之重。
社會普遍期望並相信,新一屆立法會將繼續與特區政府保持良性互動、緊密合作,在審議財政預算、推動法例修訂、監督政策執行等方面發揮重要職能,確保火災善後工作到位,令每一項支援受災居民的政策得以精準落實,助力居民早日重建家園、渡過難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