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35+」案押後至明年開審 高院審訊或成定局
西九龍法院訊 — 因涉及「35+串謀顛覆政權」案件,現時身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再被控觸犯《香港國安法》,涉嫌於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串謀羅冠聰等人勾結外國勢力,昨日(1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交付高等法院前的第二次提訊。經過辯方律師提出的申請後,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裁定押後審案,第三次提訊將於明年3月6日進行,並預計屆時將正式將案件交付至高等法院審理。黃之鋒未有提出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候訊。
資料顯示,28歲的黃之鋒被控告,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合共串謀,向海外機構、組織或個人提出請求,要求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以及嚴重阻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及執行法律、政策,並可能導致嚴重後果。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的指控與黃之鋒目前服刑的「35+串謀顛覆政權」案密切相關。此前,他因組織非法集會及其他罪名,被判監禁多年。這次新增的「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指控,進一步加重了其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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