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以及與《蘋果日報》相關的三間公司,昨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面對的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件,經歷長達156天的審訊,法庭裁定所有被告人全部罪名成立。合議庭由三名根據香港國安法指定的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組成,其855頁的判詞揭示了黎智英涉嫌長期策劃顛覆中央政府的行動。 判詞詳述:以“幫助港人” 為名,圖謀顛覆 法庭在判詞中指出,黎智英長期以來對中國心懷怨恨,並以“幫助港人”為幌子,試圖推翻中央政府。他積極打著“國際牌”,透過與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基恩、前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等美國人士接觸,並利用蔡英文助手江春男等,將其介紹予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等,尋求美國對香港及中央政府實施“制裁”。即使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依然採取隱晦方式,透過Live Chat、Twitter和Fox News等平台,持續推動反中亂港的陰謀,並被法庭認定為案件的主腦。 黎智英供詞多處矛盾 法庭拒絕接納 法庭在審理過程中,發現黎智英的供詞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且閃爍其詞...
共1條,共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