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區政府最新公布,由2026年4月30日開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吸食或管有電子煙、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均屬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可即時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金額為港幣三千元,涉案產品亦會被充公。有關禁令涵蓋所有傳統煙草以外的吸入式尼古丁及非尼古丁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電子煙、加熱煙草裝置及草本煙等。衞生署發言人重申,此舉旨在進一步降低二手煙危害,保護市民健康。當局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應及早戒除煙癮或選用合法替代方案。 ...
共1條,共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