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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宏福苑的計劃應該簡單、直接、快、凖、貼地、多元而能夠"一站式″做到,則最優。 建議:(甲)#宏福苑小業主(一)屋換屋,尺換尺全取新居屋單位(非市區居屋)業權(1)條件: (i)小業主交出宏福苑業權予改府 (ii)原單位若尚未完成供樓款項,屬小業主責任。(註,保險賠償應足夠處理供款餘額,又或把新居屋單位向銀行按揭,取得供款所需)(2)理據:舊區重建政策,不論單位新舊,可獲同區7年樓齡的市值補償,而此也大概是全新居屋的市值售價。(3)小業主取得居屋後,因已擁有全部業權,該居屋單位可自住,租出,以原房委會價售回房委會,又或在市埸出售。 (二)交回宏福苑業權的小業主,可有《超級綠表》身份,購買以後各期居屋和綠置居。而《超級綠表》擁有最最優先獲得該期居屋及綠置居選擇權。 (三)交回宏福苑單位業權的小業主,可持有《超級綠表》權利至政府為該苑而建的接收屋苑為止,屆時小業主仍不行使其權利,只可以拿取其"屋換屋,尺換尺"得來的現金。 (乙)#宏福苑原址何去何從?(1)原址重建居屋(2)原址重建1~2座居屋(估計有不少小業主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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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發生後,消防處已迅速開展全港物業的消防安全大規模巡查,重點審視舊樓及風險較高的建築物。實際上,全港舊樓危樓數目龐大,其中部分工業大廈被違規改建為劏房單位,安全隱患處處,猶如城市中潛藏的不定時炸彈,對居民及救援人員構成嚴重威脅。 實地考察觀塘、土瓜灣、紅磡等多區工廈劏房,發現普遍存在消防設備不足及樓宇結構安全問題。這些工廈單位普遍被分割成數十間劏房,其中一層更被改建成多達86個獨立小單位,情況極為誇張,超出建築物原設計的負荷能力。 更令人憂慮的是,這些劏房內大多未裝設基本消防設備,如滅火器、感煙探測器、自動灑水系統或火警警鐘等。部分房間更是無窗封閉空間,缺乏通風及採光,亦無獨立廚房及廁所。室內格局迂迴曲折,形同迷宮,加上走火通道常被雜物阻塞,一旦發生火警,住戶逃生及救援工作將極為困難。 地產經紀對工廈劏房租務顯得相當熟練,輕易以密碼鎖開啟大門,並積極游說記者租用。他們聲稱單位「鄰近地鐵、24小時自由出入、出租率居高」,更表示「只需支付訂金即可遷入」。由此可見,工廈劏房在市場上需求不小。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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