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暴露法團管治黑洞 廉署拘捕前後主席 揭天價維修黑箱作業

作者: admin
發佈時間: 2025-12-18
 分類: 港聞

大埔宏福苑造成逾百人罹難的五級大火,不僅燒出本港舊式屋苑的消防安全危機,更燃起社會對業主立案法團監管制度的深切質疑。廉政公署昨日(18日)採取行動,拘捕該屋苑現任法團主席徐滿柑及前任主席鄧國權,協助調查與維修工程相關的涉嫌舞弊行為。記者經連日深入追查,獨家取得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多份內部會議紀錄,揭露涉及金額高達3.3億元的重大維修工程,決策過程被指存在「黑箱作業」,嚴重漠視小業主權益與生命安全,法團對今次慘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宏福苑法團被指監管失效、運作缺乏透明度的亂象,絕非單一個案。全港數以千計的私人屋苑正面對類似法團管治困局,事件後公眾要求徹底改革法團制度的呼聲高漲。揭露法團運作中鮮為公眾所知的種種問題,並為政府完善相關法規與監管提出具體建議。

昨日下午約5時,被廉署拘留調查的現任法團主席徐滿柑率先離開北角廉署總部。約十數分鐘後,上屆主席鄧國權亦獲保釋。鄧國權在廉署大堂發現有記者在門外守候,竟選擇停留於大堂內,直至晚上6時許廉署即將關門前才匆匆離開。面對記者追問「是否感到愧疚?」及「會否向死難者家屬道歉?」,鄧僅以「不適宜說話,多謝各位」回應。連同早前因涉工程詐騙及虛假文書被捕的12名人士,包括工程顧問、承建商、項目經理及分判商等,是次火災相關的被捕人數已增至至少14人。

據了解,廉政專員胡英明原定親自率團前往卡塔爾多哈,主持國際反貪會議。但因應宏福苑大火慘劇,胡專員已決定取消外訪行程,留港親自督導相關貪污調查,顯示廉政公署高度重視此案。

三大致命疑問 直指法團決策失當
社會輿論聚焦數大疑問:為何需八幢樓宇同步進行大型維修?火警時為何全苑消防警鐘失靈?為何准許使用易燃的發泡膠板封窗?這些關鍵問題的根源,均與法團的決策與監管直接相關。有居民曾多次向法團反映火警鐘系統存疑,亦質疑發泡膠封窗的防火風險,但未獲正視。

無論鄧國權或徐滿柑主持的時期,大維修工程的議決過程均被指缺乏透明度,引發業主強烈不滿。前任主席鄧國權在任內力推大維修集資,並於2024128日的業主特別大會上,在一片爭議聲中以「微弱多數票」通過造價3.3億元的方案,其後更以主席身份簽署工程合約。

居民無奈:無權參與 只有付費
去年接任主席的徐滿柑,被指未有及時糾正前任遺留的工程問題,其中包括促使火勢急速蔓延的發泡膠護窗板。根據20249月的會議紀錄,法團曾商討為部分樓宇加裝窗戶保護物料。而法團網站上,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於2024102日發出的通告明確指出,使用「發泡膠板」(Form Board)全面遮蓋窗外牆以作保護。有居民曾以安全為由要求更換物料,但消息指承建商以「已購物料」為由,要求業主承擔差價,而顧問公司「鴻毅」則聲稱發泡膠板無問題,法團最終妥協,僅決議在存量用完後改用耐燃瓦通膠板。「會議我們無權參與,決策無從過問,只有共同付錢的責任。」有宏福苑居民憤慨表示。

消防工程低價中標 警鐘失靈肇禍
另一致命環節是消防系統。火警發生時,七幢大廈的消防警鐘均未鳴響,嚴重延誤居民逃生。警方其後拘捕6名消防裝置承辦商人員,涉嫌向消防處虛報工程期間警鐘不會被關閉。根據2025922日的法團會議紀錄,討論更換消防警鐘等設施時,時任主席徐滿柑動議將工程判予報價最低的消防公司,紀錄更註明「按現時法例,該項目毋須在業主大會上議決通過」。這種只重價格、忽視安全質素及業主知情權的決策模式,埋下重大安全隱患。

鄧國權掌權十二年 天價維修後卸任
宏福苑法團自1997年成立並從房屋署接管屋苑管理權,管委會約每兩年一選。紀錄顯示,首三屆主席主要由陳球強擔任,其後退居顧問。第四至第七屆主席分別由黃屏屏及冼城焯擔任,各僅連任一屆。而昨日被捕的鄧國權,自2012年第八屆起掌舵法團,連任長達十二年,直至20249月因天價維修爭議才卸任。

現任主席徐滿柑上任後,曾多次公開劃清與前屆法團的界線,指3.3億元工程合約由上屆聘請,過程「非常不透明」,且工程細節交接不清。然而,不少居民認為,徐滿柑接任後未積極糾正工程問題,同樣難辭其咎。

原定昨晚舉行的法團全體委員會議,因預計大量業主希望列席,場地不敷應用而宣布延期,具體安排待定。

工程造價飆升業界質疑 八幢同步施工增風險
宏福苑大維修最終造價高達3.3億元,過程爭議不斷。該苑1983年落成,八座共1984戶。2016年接獲「驗樓令」後,法團委託的驗樓報告指出外牆破損、鋼筋外露、防煙門不達標等問題。2023年透過市建局「招標妥」招標,在57份標書中,宏業建築以1.52億元中標,雖接近顧問估算,但仍高於市建局估算約800萬元。其後工程範圍與造價不斷變更,最終金額較中標價翻倍,居民質疑不斷。

施工後,承建商再以樓宇「先天不足」為由,提出多項額外補救工程,索價每項逾千萬元。付費安排亦惹不滿,每戶被要求在一年內繳付16萬至18萬元,法團最終僅籌得2.8億元。

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永遠榮譽會長伍新華公開指出,如此大型工程接近2000戶,從安全角度考慮,承建商能力與八幢樓宇同步施工的模式均存疑。他質疑:「分多期施工,例如先做三幢,拆棚後再開展下一期,本可大幅降低風險。」但他亦承認,在這次火災前,並無法例強制規管工程能否同步進行,很大程度上依賴承建商自律。這番言論進一步揭示,現行法規在監管大型維修工程安全規劃方面存在明顯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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