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公布大埔火災獨立調查委員會職權 賦主導權促九個月內提交報告

行政長官李家超之12日下午就大埔宏福苑火災相關事宜會見傳媒,詳細闡述即將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之具體職權範圍。李家超強調,政府高度重視本次火災事故,決心透過獨立、全面的調查,徹查事件成因並檢視現行制度,以保障樓宇安全及市民生命財產。
李家超明確指出,獨立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涵蓋四大方向:第一,委員會須針對大埔宏福苑起火原因、火勢急劇蔓延的關鍵因素,以及火災導致的人員傷亡與財物損失,深入審視事故成因與相關情由,並全面檢視大廈內配置的各類消防裝置與設備,以及其有效運作之監督機制與責任歸屬。第二,針對涉事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委員會須審視工程各環節是否存在不當的利益關聯、角色衝突或合謀串連等系統性問題,同時調查工程有否涉及貪污舞弊、違反標書規定或違規招標等行為。第三,委員會須基於上述兩項調查結果,檢視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在監管及懲處方面是否足夠及具阻嚇力。第四,委員會須就前述各項調查範疇提出具體、可行的改善建議,以完善制度、防患未然。
為確保調查工作高效推進,李家超表示,政府將賦予獨立委員會最大的主導權及靈活運作空間,透過簡化行政流程,助力委員會在九個月內完成全面審視並提交詳盡報告。他進一步指出,政府亦會考慮授予委員會備用權力;若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就特定議題或環節認為有必要取得法定權力以獲取關鍵資料或證據,可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轉為依據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從而行使法定權力,確保調查深入、徹底。
李家超重申,是次調查旨在釐清真相、追究責任、堵塞漏洞,並提升本港樓宇安全及消防監管水平。政府將全力配合委員會工作,並於報告完成後積極跟進建議,以回應社會關注,維護公眾安全與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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