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立法會薪津安排全面解析 議員年開支償還額逾三百萬

香港特區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已於十二月七日順利完成,九十位當選議員名單亦於昨日(八日)全部正式公布。為讓公眾更深入了解立法機關的運作資源配置,以下將根據政府公開資訊,系統梳理立法會議員的薪酬、各項津貼及實報實銷的開支償還安排。
根據政府行政署發布的《資料摘要》,立法會議員的每月酬金自二零二四年十月一日起調整至108,790元。此薪酬水平的釐定,參照了本港高層收入人士的標準,目的是提供合理的經濟保障,以吸納社會各界優秀人才加入立法機關,專心履職服務公眾。值得注意的是,立法會主席的月薪為一般議員的兩倍,即217,580元;而身兼代理主席及內務委員會主席的議員,其月薪則為一般議員的1.5倍,即163,190元。
除固定的月薪外,議員可根據制度獲得多項津貼與開支償還款項,以應付其議員職務所衍生的各類營運及個人開支,具體包括:
(1)任滿酬金:議員於每屆任期圓滿結束後,可獲發一筆相當於任期內所得酬金總額百分之十五的任滿酬金;
(2)醫療津貼:每年37,890元,用於補助議員的醫療保健開支;
(3)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每年高達3,020,680元,此款項用於支付議員辦事處的租金、職員薪酬、辦公耗材等日常營運成本,是支援議員地區工作的核心資源;
(4)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每年238,400元,用於償還議員因公務產生的交際應酬及本地交通費用;
(5)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償還款額:每屆任期可獲375,000元的一次性款項,用以支付開設辦事處的初始裝修、設備購置及提升資訊科技系統的開支;
(6)結束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每屆任期為251,723元,這筆款項用於償還任期結束時辦理辦事處結業的相關支出,計算方式為每年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的十二分之一,再加上實際需支付的職員遣散費用。
綜合以上各項,據傳媒引述估算,按照二零二四年十月生效的新標準,第八屆立法會為期四年的議員薪津及營運開支償還安排,涉及的總公共撥款預計約為17.6億港元。以此推算,平均每位議員在整個任期內獲分配的相關資源總額約為1,970萬港元,即平均每年約492.5萬港元,其中絕大部分為用於服務市民的辦事處營運及開設等實報實銷償還款項。這套制度設計旨在確保議員能無後顧之憂,並獲得充足資源支援,以有效履行其立法、監察施政及服務選民的多重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