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主任涉貪1.9萬助減稅 與食環管工串謀「起底」遭廉署起訴

作者: admin
發佈時間: 2025-10-16
 分類: 港聞
標籤: 貪污 李應華

廉署14日公布一宗公務員貪污案,46歲稅務局助理稅務主任李應華涉嫌在職務期間,向4名納稅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逾1.9萬港元,以協助他們減少應繳稅款及進行「起底」追債活動。此案揭示公職人員可能濫用職權謀取私利,同時牽涉跨部門勾結。該名助理稅務主任另與一名食物環境衞生署管工何樂林串謀,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嫌透過稅務局電腦系統未經授權檢索食環署投訴人的個人資料,侵犯市民私隱。兩名被告目前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定於10月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進行答辯,以處理相關法律程序。

李應華被控共6項貪污罪名,包括5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1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該條例明確禁止公職人員利用職權索取或接受任何不正當利益。他另被控一項串謀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涉及與他人合謀濫用職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交替控罪,反映其行為可能構成嚴重失職;以及一項普通襲擊罪名,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顯示案件可能牽涉暴力行為。同案被告何樂林,36歲,食環署管工,被控一項串謀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突顯部門間協作不當可能導致法律漏洞。

廉署發言人強調,廉潔奉公的公務員隊伍是政府有效施政的關鍵,香港一直依靠嚴格的反貪機制維持社會公正。廉署一直透過宣傳教育,提醒公務員須時刻保持高度誠信,恪守法規,絶不可利用職權參與貪污或非法勾當,並定期舉辦培訓課程以強化公務員的道德標準。廉署並與稅務局保持緊密聯繫跟進情況,包括檢視涉及個人資料管控的措施,加強監管及提供防貪和教育的協助,以杜絕貪污及其他不當行為,這體現了跨部門合作在防貪工作中的重要性。

應廉署的起訴,稅務局主動轉介有關案件予廉署調查,並一直全力配合廉署的調查工作及提供全面協助,顯示部門對內部違規行為的零容忍態度。稅務局表示,涉案的助理稅務主任自2023年9月已被停職,以確保調查過程的公正性,避免影響日常運作。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稅務局不會評論案件內容,但重申將繼續加強內部審計,防止類似事件重演。

稅務局表示,局方非常重視保護納稅人資料,這不僅是法律要求,更是維護公眾信任的基礎。所有員工均須遵守《稅務條例》和《商業登記條例》的公事保密條款,除執行職務外,不得將納稅人資料傳達予任何人,違者將面臨紀律處分乃至刑事起訴。稅務局的內部指引亦清楚訂明員工應如何遵行公事保密條款,並設有機制監察員工是否只在執行職務時才查閱稅務局電腦系統內的納稅人資料,包括記錄員工查閱電腦系統的情況、不時進行突擊抽查和覆檢等,這些措施旨在及早發現異常行為。

為進一步加強保護納稅人資料和優化處理市民查詢的工作,稅務局已全面檢視相關工作程序,並邀請廉署防止貪污處提供意見,以借鑒最佳實踐提升防貪效能。稅務局正逐步落實優化措施,包括更頻密地抽查員工查閱電腦系統資料情況、檢視員工查閱電腦系統資料的權限、安排督導人員巡視查詢櫃位,以及在查詢櫃位裝設閉路電視系統,以加強監察,這些步驟預計將在未來數月內全面實施,以回應公眾對數據安全的關注。

應廉署起訴一名管工涉嫌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食環署表示,已按既定程序安排暫停有關人員的職務,並將進行內部調查以釐清責任歸屬。食環署強調,署方十分重視員工的紀律和操守,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並會定期檢視內部管控機制,防止類似串謀事件發生。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食環署不會評論有關個案,但呼籲員工引以為戒,堅守專業操守。

分享
  • toolbar
    +852 6210 4608
  • toolbar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