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0-02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今日(十月二日)呼籲市民,在歡度中秋佳節之餘,切勿煲蠟或放孔明燈,並必須保持地方整潔。   康文署發言人說:「為確保市民在理想的環境歡度佳節,我們呼籲市民不要煲蠟,把蠟燃燒或溶化,又或把任何液體潑灑在熱蠟上。蠟燭應放置在金屬器皿或非易燃盛器內,以便收集蠟燭溶液,並待盛器冷卻後,棄置入垃圾箱內。」   「此外,市民不應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以免損壞樹木和弄污場地,亦不要放孔明燈,因可令自己或他人受傷,亦可導致財物及設施損毀。」   發言人表示,為確保市民能在安全和衞生的環境慶祝佳節,署方將會調配人手於十月六日(農曆八月十五日)在轄下場地,包括公園、公眾泳灘及燒烤場等加強巡邏,對亂拋垃圾、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市民若發現在康文署場地有違規情況,可致電康文署熱線電話2414 5555。   根據《遊樂場地規例》,任何人不得在遊樂場地內將蠟燃燒或溶化,或將任何液體灑在或潑在熱蠟之上,或將任何樹木、灌木或植物的任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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